阜阳空置房物业费标准主要依据以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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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或70%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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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收取 :若房屋已交付但未入住(含未装修或装修后长期未使用),需按全额标准支付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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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减免 :业主验收房屋后连续6个月未入住,或因装修、房屋质量问题等长期未使用,可申请按标准70%交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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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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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工建筑或因开发商原因未交付的房屋,物业费由建设单位全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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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物业费低于政府指导价基准(如阜阳部分小区低至0.2-0.3元/㎡),需以合同约定或协商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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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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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八条规定,物业费应合理、公开,实行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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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明确业主按约定支付物业费,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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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阜阳空置房物业费以全额或70%减免为主,具体标准需结合房屋交付状态、合同约定及政府政策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