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其中高级又细分为副高级和正高级。评审注重师德表现、教育教学能力、学术水平以及基层任教经历等综合因素。具体评审条件包括:
- 基层任教经历:城镇教师需具备1年以上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支教或特殊教育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经历。
- 职称层级划分: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依次递进。
- 评审流程:评审工作与岗位聘用相结合,在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需符合《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 评审时间:如2024年度评审工作,原则上需于2025年6月底前完成。
总结来看,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强调教师综合素质和基层服务能力,旨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