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是省级政府主管农业与农村工作的组成部门,主要职责围绕“三农”工作展开,具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
统筹“三农”战略与政策实施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农业与农村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重大政策,统筹协调农业综合执法、涉农财政、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确保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地。
-
农村发展综合管理
-
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公共服务、文化、基础设施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牵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
管理农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
-
农业产业与农村改革
-
指导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及农村第三产业升级。
-
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业资源合理配置。
-
-
扶贫与乡村振兴衔接
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开展过渡期监测与帮扶,制定乡村振兴重点区域政策,推动产业帮扶与长效帮扶机制建设。
-
农业综合监管与服务
承担农业安全生产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标准化建设等职能,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及农业科技推广。
总结 :省农业农村厅通过政策制定、资源整合与监督管理,全面统筹农业现代化与农村全面发展,是连接中央与地方“三农”工作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