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畜产品、农副产品
农畜产品的范围可分为以下三个主要类别,综合多个来源信息整理如下:
一、农产品
指通过农业活动直接获得的初级产品,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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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作物 :如稻、黍、稷、麦、菽等(五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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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作物 :如棉花、油料作物(油菜、花生)、糖料作物(甘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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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与水果 :如白菜、苹果、香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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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禽与家畜产品 :如鸡蛋、牛奶、猪肉、牛肉等。
二、畜产品
属于农产品中的动物产品及其直接加工品,主要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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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类 :猪肉、牛肉、羊肉、兔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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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类 :鸡蛋、鸭蛋、鹅蛋、鹌鹑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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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类 :牛奶、羊奶、马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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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产品 :蜂蜜、蜂王浆、蜂花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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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产品 :毛肚、内脏、皮革等。
三、农副产品
指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附加产品,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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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副产品 :如竹木材、蚕茧蚕丝、干鲜果、干鲜菜及调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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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产品 :如木材、竹笋、松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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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副产品 :如鱼翅、虾皮、海产品加工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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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油及漆胶 :如桐油、松香、油漆原料等。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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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产品 :如罐头食品、肉制品、乳制品等不属于初级农畜产品,但属于农副产品的加工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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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标准差异 :不同文献对“农产品”的定义可能略有差异,部分将农产品与“农业产品”混用,但核心范畴一致。
以上分类基于《农业统计分类》及农业部门的相关定义,涵盖我国农业领域的主要产品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