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状是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时向上一级法院提交的法律文书,核心要素包括上诉人信息、原审判决情况、上诉请求和事实理由。撰写时需注意格式规范、诉求明确、法条引用准确三大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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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格式
开头居中写“民事上诉状”或“刑事上诉状”,另起行写明上诉人(原审原告/被告)和被上诉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住址等。需注明原审法院名称、案号和判决日期。 -
上诉请求
分条列明具体诉求,例如“撤销XX法院第XX号判决”“改判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等。诉求需与一审争议焦点直接相关,避免模糊表述。 -
事实与理由
简要概括一审判决错误,如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不当或程序违法。引用《民事诉讼法》第164条等条款,结合证据逐条反驳原判。忌情绪化表达,需逻辑严密。 -
尾部与附项
结尾写“此致XX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签名并注明提交日期。附一审判决书复印件、新证据清单(如有),副本份数按被上诉人数量准备。
提示:上诉状需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提交,超期将丧失上诉权。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文书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