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立案难的主要原因可归纳为以下四点,涉及考核机制、案件处理策略及司法实践中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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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指标压力
年度结案率是法院核心考核指标,年底案件集中处理时,为保结案率达标,部分法院采取限立案、以调代立等变通措施,甚至拖延立案或增设立案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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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资源分配与审限制约
年底法官需总结全年工作,优先处理复杂案件,导致新立案案件被搁置。审限压力迫使法院压缩办案周期,对紧急案件(如财产纠纷、诈骗案)可能延迟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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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与调解优先策略
部分法院将网上立案案件大量分流至诉前调解,通过延长调解周期缓解立案压力,尤其对律师或当事人设置材料格式、证据不全等障碍,导致立案进度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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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形象与数字考核的矛盾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推行“有案必立”改革,但实际操作中,法院仍受“数字政绩”影响,通过控制立案数量来提升结案率考核分数,损害当事人权益。
建议 :若案件紧急且符合立案条件,可尝试通过上级法院监督或司法申诉渠道解决;若非紧急,建议选择次年起诉以规避年底立案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