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费的支付方式并不是固定的,可以是先打官司后付律师费,也可以是先付律师费再打官司,或者是两者结合的方式,具体取决于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协商结果。
先打官司后付律师费的情况
风险代理:这是一种常见的先打官司后付律师费的方式。在这种模式下,律师与当事人约定,只有当案件胜诉或者达到事先约定的结果时,律师才会收取律师费。如果案件败诉或者未达到约定结果,律师可能无法获得律师费或者只能获得少量补偿性费用。这种方式适用于标的额较大、胜诉可能性较高且律师愿意承担风险的案件。
法律援助:如果当事人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律师费用,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在这种情况下,律师会在案件结束后再收取费用,或者由政府承担相关费用。
先付律师费再打官司的情况
固定费用:在签订委托合同后,当事人需要按照约定的金额和方式预先支付律师费。这种方式适用于案件相对简单且工作量可预测的情况,如起草遗嘱、办理离婚手续等。
按小时计费:律师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收取费用,当事人需要在签订合同后预付一定金额,然后根据律师的工作时间进行结算。
综合支付方式
部分预付,部分后付:当事人可以先支付一部分费用,剩余部分在案件结束后再支付。这种方式结合了先付费和后付费的优点,既保障了律师的基本权益,又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压力。
注意事项
合同约定:无论选择哪种支付方式,都应该在委托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的收取比例、方式、条件等,以避免后续纠纷。
适用范围:并非所有案件都适用风险代理。例如,婚姻、继承案件,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案件,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等,通常不允许使用风险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