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官司输了是否收费,通常取决于律师与委托人之间事先的约定以及收费方式。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情况:
普通代理
收费情况:在普通代理模式下,律师通常会根据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标的额等因素,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约定固定的律师费或按小时收费。无论官司输赢,委托人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
法律依据: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官司结果无关。
风险代理
收费情况:风险代理是指律师与委托人约定,只有在案件胜诉或达到一定的结果时,律师才收取律师费,如果败诉则不收取或只收取部分费用。这种收费方式通常适用于一些经济条件有限、对案件结果没有绝对把握的当事人。
法律依据:风险代理是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一种特殊约定,法律允许这种收费方式,但通常限定于特定类型的案件。
特殊情况
律师过错:如果败诉是由于律师的过错,如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违反职业道德等,委托人可以与律师协商,要求适当退还部分或全部费用,甚至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约定: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特殊约定,如败诉方承担对方律师费,或者在特定情况下减免律师费等,这些约定通常具有法律效力。
法院判决
一般情况:通常情况下,败诉方不需要承担对方的律师费,而是由委托人自行承担自己的律师费。
特殊情况:在一些特定类型的案件中,如人身侵权、知识产权侵权、不正当竞争案件等,法院可能会判决败诉方承担对方的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