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专家组长不仅需要参与评标,还需承担组织协调、程序监督等额外职责,但其评审权与其他专家平等,且不得干预独立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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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定位:组长由评标委员会推选产生,主要负责主持评审流程、汇总澄清问题、组织编写评标报告等事务性工作。采购人代表被明确禁止担任组长,但专业背景无限制(如经济专家可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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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权限:组长与其他专家享有同等打分权,但不得以职务之便引导评分或谋取不当利益。实践中存在个别组长操纵结果的现象,此类行为将导致项目废标或专家资格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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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作用:需确保评标程序合规,如组织学习招标文件、协调争议表决、监督评审纪律等。若发现违规行为,组长有义务向监管部门报告。
评标组长是程序公正的“守护者”而非“决策者”,其核心价值在于保障评审的独立性与规范性。参与评标时,需严格遵循客观、公正原则,避免角色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