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辞职后重新考取职称时,原职称的保留情况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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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职称保留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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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跨省情况 :若辞职后到其他省份工作,原职称可能失效,需重新考取当地编制并重新评定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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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人员 :辞职后若通过引进或调动方式重新考编,原职称通常保留,且教龄和职称可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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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在编人员 :辞职后若转为聘用制,原职称可能无法保留,需在新单位重新申请或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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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定的法律依据
根据《教师法》规定,教师职称由教育局审核,除非被撤销,否则长期有效。辞职不影响原职称的合法性,但可能影响新单位职称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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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单位职称认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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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与新单位协商确定职称认定方式,可能需提交原单位业绩材料、职称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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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单位可能要求重新参加职称考试或评审,具体以新单位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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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教师辞职后重新考取职称时,原职称是否保留取决于辞职后的工作性质(在编/聘用制)、工作区域及新单位政策。建议提前咨询新单位或教育局,了解具体流程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