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份征期到4月18日。
征期顺延原因
由于清明假期(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4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顺延3天至4月18日。
主要税种申报截止日期
- 增值税、消费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截止日为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
- 企业所得税(3月季度预缴):申报截止日为2025年4月18日(同增值税)。
-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经营所得):经营所得季度预缴截止日为2025年4月18日。
其他重要事项
-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2025年1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可正常办理。
-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可正常办理。
其他税费申报
-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申报时间根据地方规定执行。
- 印花税:按期汇总缴纳纳税人和电子应税凭证纳税人申报缴纳,具体申报时间根据地方规定执行。
申报途径
- 电子税务局:推荐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避免大厅排队。
- 邮寄:可以选择邮寄申报。
注意事项
- 延期申报:如遇不可抗力,需提前向税务机关申请。
- 滞纳金:逾期每日加收0.05%滞纳金(从滞纳税款之日起算)。
请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各项税费申报事宜,避免产生滞纳金。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