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舞蹈学包括音乐表演专业。以下是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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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归属确认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音乐表演明确归属于音乐与舞蹈学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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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专业构成
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目录包含以下核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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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声乐、器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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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历史、理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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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品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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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与舞蹈编导(舞蹈教学与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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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培养方向
该类专业旨在培养具备音乐或舞蹈表演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可从事文艺团体演出、艺术院校教学及研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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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专业说明
钢琴等乐器演奏属于音乐学、音乐表演等专业方向的学习内容,但钢琴本身并非独立专业。
音乐表演是音乐与舞蹈学的重要分支,属于该学科门类下的核心专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