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评审表等
关于教资认定职务职称的证明材料,根据职称评定的不同阶段和级别,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基础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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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清晰呈现个人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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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证书 :包括本科、硕士、博士等各阶段学历证书,海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认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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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书 :与所教授学科和学段相符的证书,是从事教师工作的基本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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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证书 :现持有的教师职称证书(如中学高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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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参保证明 :近1-3年社保缴纳记录(不同级别要求不同年限)。
二、教学工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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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量证明 :教务部门出具的近3-5年教学任务清单,包括课程名称、授课对象、课时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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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评价 :学生评教平均分及排名、同行听课评价意见、教学督导反馈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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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课/示范课材料 :教学设计、听课记录、评课意见及视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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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工作年限证明 :担任班主任的年限及相关工作记录。
三、教育科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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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论文/著作 :发表的期刊文章、教育类著作(含封面、目录、版权页及本人撰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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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研究材料 :课题立项通知书、研究报告、结题证书及团队协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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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成果奖 :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证书。
四、师德与育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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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考核证明 :近3年师德考核结果为“优秀”或“合格”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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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及家长评价 :学生评教反馈、家长满意度调查结果等。
五、其他辅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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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通知文件 :未办理职称证时可使用上级职称委员会发的任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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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证明 :完成规定学分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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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违纪证明 :近3年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官方证明。
材料整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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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订规范 :材料需按职称评审要求分类装订,重要文件(如论文、证书)需附上刊物封面、目录及部分内容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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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与申报信息一致,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以上材料需根据具体职称评定的级别和地区要求准备,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人事部门,确保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