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药师是否有编制,取决于具体的医疗机构和地区的政策。一般来说,临床药师作为医院药学服务的核心力量,是医院药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医疗机构中,临床药师通常属于正式员工,享有与医生、护士同等的职业地位和福利待遇。他们的工作内容包括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提供药物选择、剂量调整、给药方案优化等建议,开展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处理和报告药物不良反应,参与药物疗效评估,为临床医生提供用药参考,开展药学查房,为患者提供个性化的药学服务,开展用药教育,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和自我管理能力,参与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工作,推动药物合理使用,参与药物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等环节的管理,确保药物安全、有效、经济,开展药物相关研究,提高药学服务质量。
部分地区如北京市,要求医疗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临床药师,并明确了临床药师的职责和要求。可以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临床药师是有编制的。具体的编制情况还需根据所在地区的政策和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