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兰州社保补缴规定如下:
一、补缴适用人群
-
企业职工
-
因单位原因(如未按时申报、资金问题)导致断缴的,由单位补缴,个人需承担费用。
-
2011年前退休的国企/事业单位职工,若缴费不足15年,可一次性补缴。
-
-
灵活就业人员
-
允许补缴中断期间的社保,但需缴纳滞纳金。
-
特殊情况(如重大疾病、突发意外)导致断缴的,可申请补缴。
-
-
特殊群体
-
1961-1982年下乡知青,退休时缴费不足15年,可一次性补缴。
-
男性65岁、女性60岁及以上,2011年前参保且缴费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
-
二、补缴时间限制
-
一般情况 :通常限补缴最近2-3年,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
单位欠费 :欠费年限不足3年的,由单位申请补缴;3年及以上的,需提供法律文书或行政责令整改通知书。
三、补缴流程与材料
-
申请材料
-
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工作证明、工资流水、劳动合同等。
-
单位补缴时需提供工资发放凭证、银行工资流水等原始资料。
-
-
办理地点
-
企业职工:单位或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
-
灵活就业人员:户籍地或参保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
四、费用说明
- 补缴金额包括本金和滞纳金,不享受政府补贴,且不计入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
五、注意事项
-
个人因辞职、失业等主动中断缴费的,通常无法补缴。
-
补缴后医保待遇恢复,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全国及地方最新规定,具体操作以兰州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