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是考官
科目三人工评判并非由安全员直接负责,而是由 考官 (即人工评判员)进行。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评判主体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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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官的角色
科目三考试采用 电脑评分与人工评判相结合 的方式。电脑主要负责自动检测大部分项目(如转向灯、速度匹配等),而人工评判员则负责处理电脑无法识别或检测不到的细节(如安全意识、紧急情况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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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的职责
安全员的主要作用是 保障考试安全 ,包括监督考生操作、在紧急情况下介入(如考生危险驾驶时踩刹车)以及协助维持考场秩序。他们并不直接参与成绩评判,但可以对考生行为进行实时监控。
二、考试流程中的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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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评分与人工复核
考试开始后,系统自动记录考生操作并打分。若考生未达到电脑扣分标准,考官会结合监控视频和语音提示进行人工复核,判断是否因细节问题导致失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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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的监督与干预
若考生出现危险驾驶行为(如未打转向灯、压线等),安全员会立即通过车内监控系统识别并采取干预措施(如踩刹车),同时考官会根据情况调整最终成绩。
三、总结
科目三考试通过 电脑与人工的双重保障 ,确保评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考生需注意细节并配合考官与安全员的监督,以获得合格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