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试标准及扣分事项如下:
一、通用扣分标准(直接不合格)
-
安全观察不足
-
起步、变道、超车前未观察后视镜或盲区,通过路口、人行横道未减速观察。
-
车辆压道路边缘线超过30cm或未按指令完成操作。
-
-
违反交通规则
- 闯红灯、不按导向箭头行驶、压实线行驶、未礼让行人或非机动车优先通行。
-
操作失误导致危险
- 连续2次熄火、行驶中车辆压线、未按指令完成操作(如未在3秒内打转向灯)。
-
速度与挡位不匹配
- 出现一次扣10分,严重不匹配直接挂科。
二、分项扣分标准
1. 起步阶段(100分)
- 未绕车检查车辆、未调整座椅或后视镜、未系安全带。 - 起步时未打左转向灯或转向灯不足3秒、后溜距离小于30cm。
2. 直线行驶(100分)
- 方向控制不稳,车辆偏移超过30cm。
3. 变更车道/超车(100分)
- 未打转向灯或转向灯不足3秒、变道时妨碍其他车辆、超车后未驶回原车道。
4. 靠边停车(100分)
- 停车后车身距离边缘线超过50cm、未拉手刹或未回空挡、开门到关闭车门超过15秒。
5. 通过特殊区域(如学校、公交站)
- 未提前减速至30km/h以下(扣100分)。
三、其他关键扣分项
- 安全带未系 :直接扣100分。- 启动未回空档 :扣10分。- 熄火未回空档 :扣10分。- 加减速档不匹配 :扣10分。- 掉头超50m :扣100分。- 夜间/雾天灯光使用不当 :扣10分。
四、考试合格标准
-
电子评判+人工评判结合 :
-
电子考官主要评分车辆控制(30分),
-
人工考官重点评估安全意识(如观察行人、应急处理)。- 合格分数线 :
-
多数考场执行90分及格,部分要求80分。
-
五、注意事项
- 熟悉考试流程 :上车前检查车辆、调整座椅、系安全带,起步后保持车距。2. 规范操作 :换挡平稳、刹车轻柔,避免急加速或急刹车。3. 心理调整 :保持镇定,遇到突发情况(如路口突然窜出车辆)及时避让。
建议考生以当地最新考试标准为准,并通过模拟练习巩固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