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试相关规定,监考员发现考生违规行为时需采取以下措施:
一、即时制止与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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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作弊行为 :发现考生作弊时,应立即中止考试,在试卷上标注“作弊”字样,并记录准考证号、姓名等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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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 :在至少2名监考员见证下,暂扣作弊工具(如纸条、电子设备等),并填写暂扣收据。
二、处理流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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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报告 :处理完成后5分钟内向考试组织负责人提交书面报告,说明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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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考生 :当场口头告知违规行为及后果,若考生拒绝签字,需在《考场违规记录》上注明。
三、后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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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处理 :根据违规类型,可能取消当场科目成绩或所有阶段成绩(如高考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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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管理 :暂扣的作弊工具需妥善保管,考试结束后按规定退还考生。
四、协作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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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作弊时,需立即报告主考或考站负责人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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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监控发现违规的,需配合调查并移交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