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档案不一定要本人领取,但需按规定流程办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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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领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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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档案 :可自行接收并与统招档案合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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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档案 :学校通常直接转递至人才中心或用人单位,学生无需自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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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若需自取档案,需提交 提档申请书 (注明接收单位、责任声明)及 委托书 (需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他人代办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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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保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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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不可自行保管,否则可能形成 死档 (超过两年无法使用),需及时转至人才市场或单位人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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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递需通过 人事档案商调函 或 单位介绍信 等手续,且档案与户口可分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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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档案法》,档案由单位或人才中心管理,个人直接持有无效,必须按规定交接。
总结 :学生档案原则上由学校或单位统一转递,特殊情况下可委托他人办理,但需严格遵循流程以确保档案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