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执业兽医资格证制度自2010年正式实施,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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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执业兽医资格证全国统考于2010年正式启动,与注册会计师、国家司法考试等国家级考试同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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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07年颁布)和《执业兽医管理办法》(2009年发布)建立,要求从事动物诊疗的兽医必须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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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颁发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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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颁发,采用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全国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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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兽医全科资格证书(黄色)和水生生物资格证书(天蓝色)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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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与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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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全国统考每年举行一次(如2025年报名时间为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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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考试后需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注册,方可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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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照推行
2023年起,全国推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总结 :执业兽医资格证制度自2010年实施,通过全国统考、地方注册及电子证照逐步完善,成为兽医行业从业的法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