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的人事档案不能自行保管,根据国家规定,档案必须由具备管理资质的机构统一保管,私自保存会导致档案失效甚至面临法律风险。以下是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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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禁止。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规定》,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档案需由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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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保管的后果。档案滞留个人手中可能成为“死档”,影响考公、职称评审、社保核定等事项;若私自拆封或损坏,档案将直接失效,且补办流程复杂耗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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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的存档方式。应届毕业生档案应由学校通过机要通信转递至户籍地人才服务机构;在职人员档案由单位或授权机构管理。若单位无存档资质,可申请户籍地人才服务中心托管,全程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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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若档案已滞留手中,需尽快联系原毕业院校或户籍地档案管理部门重新审核密封并转递,避免影响后续使用。
人事档案是个人职业发展的核心凭证,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托管,切勿因疏忽或便利自行保管。如有疑问,建议直接咨询当地人社部门获取权威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