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4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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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为 24396元 ,适用于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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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
同期下限标准为 4879元 ,覆盖所有参保单位及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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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均按上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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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基数
2021年上半年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12档基数(3368-19335元),但2024年最新政策未明确调整,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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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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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按 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 确定,个人工资高于上限按上限、低于下限按下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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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招职工以起薪月工资为基数,次年起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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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缴费基数调整后,单位补差部分可分次或一次性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