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师范大学学位授予细则主要分为全日制本科和成人高等教育两类,具体如下:
一、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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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四川省学位委员会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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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门类划分
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授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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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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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素质 :拥护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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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要求 :完成培养方案,掌握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平均学分绩点≥2.0(2015-2017级)或≥1.6(2018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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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水平 :非外语专业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分数线为2015级355分、2016级340分等(具体以当年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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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健康 :符合身体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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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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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包括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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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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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素质 :拥护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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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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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成绩达标:核心课程平均分≥75分(2025级起)或≥65分(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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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水平:通过相应英语考试(具体要求以2025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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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 :成绩不低于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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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政策
因全日制专业调整导致无法授予学位的,采取“老生老办法”就近专业授位。
三、申请材料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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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承诺书、电子/纸质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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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 :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经审核后方可授予学位。
以上信息综合自学校官方文件及最新政策,具体以教务处或学位委员会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