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护理依赖的判决书是法院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针对受害人因伤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而作出的专项赔偿裁定,其核心在于 护理人数认定、护理期限计算 以及 法律依据的适用 。 完全护理依赖通常需2人陪护,法院可突破“原则上1人”的限制,结合伤残实际情况酌情支持20年长期护理费 ,且该判决经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认可,具有权威性。
完全护理依赖的判决书需严格遵循《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护理人数认定需以鉴定结论或医嘱为依据,完全护理依赖(如植物人状态)的特殊性可支持2人护理费计算。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在(2017)最高法民申534号判决中明确,按2人计算护理费“未违反禁止性规定”,且护理依赖鉴定意见书作为关键证据,若未被推翻则具有法律效力。
护理期限的裁量需结合受害人年龄、健康状况及鉴定意见。法院通常支持20年固定期限,期满后受害人可另行主张。部分判决会区分“完全护理依赖”与“部分护理依赖”,后者按完全护理费用的50%计算。护理费标准参照居民服务业平均工资,需注意地域差异和动态调整。
完全护理依赖判决的法律争议多集中于程序合法性。例如,受害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时,诉讼代理权限的瑕疵可能影响判决效力,但若后续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瑕疵可补正。法院对“实际侵权人”的认定遵循“不告不理”原则,雇主责任与第三人责任可并行主张。
撰写此类判决书时,需突出证据链完整性(如鉴定报告、医疗记录)、法律条款的准确引用(如《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一条),以及说理部分的逻辑性。实务中,建议律师提前固定护理依赖证据,明确护理需求的具体项目(如翻身、进食等),并关注地方高院的类案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