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杨春燕是安徽合肥一“套路贷”涉黑组织的头目,其团伙通过暴力催收、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敛财,最终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 该案典型特征包括:假扮“知识分子”掩盖犯罪本质、利用“双面人设”实施心理压迫、以公司化模式运作犯罪集团,甚至逼迫孕妇流落街头、绑架未成年人逼债,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杨春燕的犯罪行为主要围绕“套路贷”展开,具体表现为:
- 虚构债权债务:诱骗被害人签订空白合同,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虚假银行流水等手段,将几万元借款恶意垒高至百万元。例如,一名精神发育迟滞患者借款5万元后,被逼签订房产抵押合同,债务被恶意累积至百万。
- 暴力与软暴力催收:组织成员采取殴打、堵锁眼、喷漆、摆花圈、撒尿等手段滋扰被害人,甚至绑架未成年人、逼迫临产孕妇离家。杨春燕本人曾亲自打耳光并录制视频威胁被害人。
- 非法侵占财产:通过虚假诉讼或胁迫手段,将被害人房产强行过户至团伙成员名下变卖牟利。部分被害人因恐惧远走他乡,家庭财产被彻底榨干。
- 黑社会性质组织运作:成立公司并制定绩效考核、钉钉打卡等制度,非法所得用于成员工资、旅游奖励及犯罪开支。杨春燕作为领导者,对内严密管控,对外分工明确,形成层级分明的犯罪网络。
此案暴露出“套路贷”犯罪的危害性:披着合法外衣的金融陷阱、针对弱势群体的精准收割,以及暴力催收对社会秩序的破坏。公众需警惕“低息**”话术,避免签署空白合同,遇暴力催收应立即报警。法律对黑恶势力的严惩,也彰显了扫黑除恶的决心与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