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福林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最终被判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具体违法事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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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便利谋取私利
2001年至2020年,杨福林利用担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农十四师、第三师党委书记,图木舒克市委书记,兵团副司令员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职务提拔、案件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亲属非法收受财物,累计折合人民币304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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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反党纪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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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接受宴请(包括用公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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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干预司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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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工作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违规选拔任用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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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程序与判决结果
2021年11月被开除党籍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3年4月18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1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0万元,追缴犯罪所得上缴国库。
总结 :杨福林的违法行为涉及长期利用职权进行权钱交易,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最终受到法律严惩,彰显了反腐倡廉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