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构建透明、高效、可持续的现代财政管理体系,其核心在于通过权责发生制核算、统一会计标准、强化绩效导向,实现政府财务信息的全面披露与精准反映,从而提升国家治理能力、防范财政风险并优化公共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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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础
改革通过重构“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的核算模式,完整记录政府资产、负债及运行成本,解决传统预算会计仅反映收支执行的局限性。统一《政府会计制度》消除行政与事业单位核算差异,确保各级政府财务数据可比性,为信用评级、债务监控提供可靠依据。 -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关键支撑
引入权责发生制与成本费用理念,精准归集政府履职成本,建立预算执行与政策效果的量化关联。例如,通过反映公共基础设施折旧或项目支出效益,为绩效评价提供数据基础,推动财政资金从“重投入”转向“重结果”。 -
提升财政透明度与治理现代化
改革要求编制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并依法公开,清晰展示政府“家底”与长期财政责任。此举既保障公众监督权,又为中长期规划提供决策依据,例如识别隐性债务风险或优化社保基金配置,增强政府公信力。
未来,政府会计改革需持续完善准则执行与数据应用,进一步打通信息孤岛,使财政管理真正成为国家治理的“晴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