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的会计对象是政府会计主体掌控的公共经济资源,具体包括以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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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主体范围
涵盖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各部门(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及各单位,均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存在预算拨款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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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核算对象
以公共经济资源为核心,包括现金资源(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当期财务资源(短期应收应付款项)、总财务资源(长期资产负债)及经济资源(政府预算内外经济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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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范围扩展
除资源类核算外,还覆盖预算收入、支出及结余,以及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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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准则规范
依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执行,涵盖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要素,实现财务状况、运行情况、现金流量及预算执行的全方位核算。
总结 :政府会计通过系统核算公共经济资源,实现政府预算执行与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透明化,其对象既包括资源类指标,也涵盖预算与财务活动的全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