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条例的核心要义在于强化政治纪律的统领性、突出全方位监督的严要求、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主动性,并通过纪法衔接实现执纪执法贯通。 修订聚焦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将维护党中央权威作为根本,严惩“形象工程”等政绩观偏差行为,同时细化对网络言行、统计造假等新型违纪情形的处分规定,体现纪律建设的政治属性和时代特征。
政治纪律是修订的重中之重,明确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调整为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新增对搞政治攀附、充当政治骗子的处分条款,推动党内政治生态清朗化。针对“**”隐形变异问题,条例细化违规接待、变相送礼等情形的处分标准,并首次将餐饮浪费纳入纪律规范,以严明纪律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
监督层面强调全周期管理,覆盖党员干部在职、离职全阶段。例如,离岗后利用原职权谋利的行为处分对象从“领导干部”扩展至全体党员,防止监管真空。条例注重激励与约束并重,新增对“新官不理旧账”、统计造假等不作为乱作为的惩戒条款,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敢于担当者提供容错空间。
生活纪律修订体现党性党风党纪一体抓的导向,增写对网络不当言行、铺张浪费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引导党员干部线上线下言行一致。纪法衔接方面,明确对涉黄涉毒等触犯法律的行为直接开除党籍,并完善与政务处分相匹配的条款,形成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协同发力的治理格局。
此次修订以问题为导向,既回应“大党独有难题”的治理需求,又通过细化情形、量化标准提升可操作性,为新征程上的纪律建设提供精准标尺。党员干部需以条例为镜,将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彰显先锋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