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加残疾证的国家补助标准因残疾等级和类型差异较大,核心范围为每月200元至5000元不等,其中重度残疾(一、二级)且享受低保的群体补贴最高可达400元/月,部分地区叠加护理补贴后总额更高。具体金额需结合地方政策和残疾类别综合核定,以下为关键分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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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内残疾人补贴
一级、二级视力/肢体残疾及一至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每月补贴400元;三级、四级视力/肢体残疾及四级智力/精神残疾等,每月320元。部分省份对低保家庭的重度残疾人额外发放护理补贴(如城镇120元/月、农村80元/月),双重补贴叠加后可达520元/月。 -
非低保但低收入家庭补贴
未享受低保的低收入家庭中,一、二级视力/肢体及一至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参照当地低保标准发放(如北京约300元/月),其他类型残疾人补贴约200-300元/月。 -
特殊情形与地方差异
部分地区对“一户多残”或“依老养残”家庭按低保标准60%补贴;宿迁市将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补贴提高至低保标准100%。个别地区(如搜狗律师提及)对一级残疾叠加政策后年补助约5000元,但需核实地方执行细则。
提示:实际补助需以户籍地民政部门核定为准,建议携带残疾证、低保证等材料至当地街道办或残联咨询,部分补贴需主动申请方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