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低保边缘家庭可享受医疗、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其认定标准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部分地区放宽至2倍)且财产符合规定。关键亮点包括:重病患者和重度残疾人可单独纳入低保、医疗救助起付线降至3500元且报销比例达67%、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公租房或危房改造,以及临时价格补贴和灾后优先救助等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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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条件
需同时满足户籍要求(本省户籍或持有居住证)、收入标准(高于低保线但低于1.5-2倍)及财产限制(无高档消费品、多套房产等)。车辆、房产、金融资产等均有明确上限规定,例如机动车购置价不超过当地8倍年低保标准。 -
救助内容
- 医疗救助:门诊和住院起付线统一为3500元,政策内自付费用按67%比例救助(年度限额3万元),重特大疾病再救助70%(限额2万元)。
- 住房救助:城镇家庭可申请配租公租房或租赁补贴,农村家庭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石家庄等五城区优先覆盖。
- 就业帮扶:失业成员经登记后确保至少1人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申领2000元求职补贴。
- 临时救助:因教育、医疗等突发困难可申请补贴,物价上涨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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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以户为单位向乡镇(街道)提交书面申请,经信息核对、入户调查、公示(7天)、县级民政确认后发放资格证。需提供收入证明、房产信息等材料,全程接受动态监管。
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尽早申请,政策动态调整中部分地区已放宽收入标准至低保2倍,具体可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登录河北省民政厅官网查询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