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最新规定主要围绕标准调整、审核机制、保障范围及退出机制展开,具体如下:
一、低保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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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统一标准
2025年起,农村低保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75%,统一称为“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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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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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基准,计算公式为: $$ \text{低保标准} = \text{当地消费支出} \times \text{量化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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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比例需结合基本生活费用、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确定,每年6月底前完成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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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核与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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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收入与资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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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收入(含劳动所得、经营收入等)超过当地标准则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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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处房产、豪车、大额存款等资产将影响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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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高收入或就业者退出
家庭成员有稳定高收入(如公务员、企业高管)或自主就业且收入达标者,不再享受低保。
三、保障范围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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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专项保障
重病、重残人员可单独分户申请低保,确保其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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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监测与数据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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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对“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和“边缘家庭”实施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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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评估家庭经济变化,及时调整保障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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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与审核流程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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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便捷化
审核权限下放至乡镇,村民可直接在村申请,简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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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审核措施
重点核查家庭成员收入、资产及赡养义务履行情况,防止“人情保”和村霸干预。
五、资金保障与政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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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资金以地方财政为主,中央对困难地区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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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物质+服务”模式,提升保障效果,确保政策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