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相同
低保家庭的认定和低保金的发放涉及“按户”与“按人口”两个层面的标准,具体说明如下:
一、低保家庭认定(按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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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低保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认定,而非以个人为单位。只要家庭整体符合低保条件(即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规定),该家庭即被认定为低保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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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范围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通常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已婚成年子女等。但需注意,若家庭成员已独立成户(如成年子女单独办理户口),则需以独立户为单位申请。
二、低保金发放(按人口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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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标准
低保金以“家庭人口”为单位计算,具体数额根据当地标准确定。例如,某地规定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则家庭人口为5人的家庭每月发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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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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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家庭成员中有人已就业并具备劳动能力,可能影响家庭人均收入计算,但需经过严格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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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本人不享受低保时,其相关教育优惠政策(如两免一补)仍可享受,但学生本人不直接领取低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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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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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与财产状况 :申请时需提供当地常住户口证明,且家庭财产需符合当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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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 :低保家庭可能因收入、财产变化被调整,相关部门会定期复核。
低保家庭在认定时以“户”为单位,但低保金的发放以“人口”为依据,两者结合共同保障家庭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