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涨了
2024年河南省城乡低保标准确实有所上涨,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范围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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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标准
全省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760元,较调整前增长了约32.2%。其中,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低保标准的1.5倍执行,即每人每年13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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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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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平山县、元氏县、赵县、灵寿县、赞皇县执行640元/人月,较调整前增长约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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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年区执行784元/月,较调整前增长约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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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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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保障能力提升 :河南省通过增加财政投入,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更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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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优化 :调整后标准更科学地反映了当地生活成本变化,同时兼顾不同区域经济差异。
三、受益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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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对象 :约6.3万人,包括城市低保63000多人、农村低保及特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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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 :年补助金额增加至13680元,同比提升约53.3%。
四、实施时间
- 调整于 2024年7月1日 正式实施。
五、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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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金计算方式可能因地区而异,部分县市采取分档或差额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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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同步提高,体现了对重度困难群体的倾斜支持。
以上信息综合自河南省民政厅、财政厅官方文件及主流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