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第九条(八)规定, 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政审环节将直接判定为不合格。以下是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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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学籍的政审影响
开除学籍属于严重处分,一旦进入人事档案,将直接影响公务员政审结果。无论是否在档案中存档或撤除记录,均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明确禁止录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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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处分的影响
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校内惩戒性处分,若已解除且未在档案中存档,通常不会影响政审。但若处分记录仍在档案中,可能被重点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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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作弊等特殊情形
因考试作弊受到的处分,虽不直接属于开除学籍,但会被视为“个人诚信问题”,在政审中可能被重点审查,甚至影响录用结果。
建议 :报考前需提前了解目标单位政审要求,避免因历史处分影响录用。若已受开除学籍处分,建议谨慎选择相关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