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自考退费扣除标准如下:
一、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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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标准
纳税人接受自考、成考、开放大学等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期间,每月可定额扣除 400元 ,最长不超过 48个月 ,最高可退税 19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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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加职业资格扣除
若在继续教育期间同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如教师资格证、健康管理师等),当年可额外抵扣 3600元 ,总扣除上限为 22800元 (19200元+3600元)。
二、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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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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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已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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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未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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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能选择一项学历继续教育申请扣除(专科/本科不可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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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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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费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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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未开始可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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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课部分按课时扣费,通常1个月内完成。- 退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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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院校退费较易,民办学校较复杂且费用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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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流程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在“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中选择继续教育项目,按系统提示提交材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