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市场监管行政败诉的典型案例分析,综合多个权威来源整理而成:
一、因证据不足被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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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于洪区市场监管局、吴鹏行政纠纷案
2017年核准设立公司后,2020年因行政处罚被起诉。一审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处罚决定,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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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管局、湘西百恒世纪健康大药房行政纠纷案
一审法院以“过罚失当”撤销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但二审法院仅支持“认定事实清楚”的认定,撤销罚款部分。
二、因程序违法被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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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市场监管局、灌南县二华植保专业合作社行政纠纷案
一审法院以“处罚程序违法”撤销行政处罚,但二审法院认为“立案期限瑕疵不影响实际权益”,仅认定轻微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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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市场监管局、信阳市汇丰药品经营有限公司行政纠纷案
因举报后未充分调查即撤案,法院认为市监局未依法履行职责,撤销投诉举报告知书。
三、因处罚明显不当被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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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市场监管局、海城市腾鳌镇智慧幼儿园行政纠纷案
2019年因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处罚17.73万元,法院认为处罚过重,撤销原决定。
四、因不作为违法被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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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范利军行政纠纷案
2020年对食品安全投诉未调查即撤案,法院认定市监局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撤销处理结果告知书。
五、因过度执法被变更处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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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富信商贸有限公司行政纠纷案
因销售过期食品被罚款,法院认为处罚幅度不当,变更罚款数额。
六、其他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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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管局、王松忠行政纠纷案 :复议机关实体驳回行政复议申请,法院支持市场监管局原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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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市场监管局、爱家乐生活超市行政纠纷案 :复议机关撤销原处罚后责令重罚,法院支持重罚决定。
总结
市场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中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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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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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处罚幅度进行合理性评估,避免“过罚失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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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尊重司法审查权威。以上案例为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了重要参考,有助于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