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取消后恢复低保需根据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及取消原因综合处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重新申请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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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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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申请书、户口簿、身份证、收入证明、财产状况证明(如收入流水、房产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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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结婚证/离婚证、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等(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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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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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初审 :提交材料后由村(居)委会审核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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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民政部门审查 :初审通过后由乡镇民政部门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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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最终由县级民政部门决定是否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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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诉恢复低保
若认为取消决定存在错误,可向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需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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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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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财产变化证明(如工资单、银行流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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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或乡镇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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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若因收入变化导致低保取消,可向社保局或民政部门说明情况,重新评估是否符合低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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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变动 :户籍迁出或迁入后,需在迁出地或迁入地重新申请低保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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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前需核实取消原因,如存在虚假信息,可向12317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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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或社区工作人员协助办理,确保材料真实性和流程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