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被取消时,相关部门必须依法书面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这是保障公民知情权的法定程序。若未收到通知,可通过主动查询或申诉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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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通知形式:民政部门会通过书面决定(如挂号信、公告等)明确告知取消原因、法律依据及申诉途径,确保信息可追溯。例如,广州、汕头等地规定需在5个工作日内送达书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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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核查与主动申报:低保资格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家庭收入或人口变化需及时申报。若核查发现不符合条件,民政部门将终止待遇并通知;若主动申报,可能延长6个月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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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收到通知的处理:可通过居委会、街道办或民政部门(如拨打12349)查询取消原因;对决定有异议的,30日内可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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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取消情形:包括购置高档消费品、隐瞒收入、拒绝就业培训等。例如,宁夏明确购买汽车、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等行为将导致资格取消。
提示:保持与民政部门的沟通畅通,及时更新家庭经济状况,避免因信息滞后影响权益。若遇违规操作,务必保留证据并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