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困难群体,主要包括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等法定赡养/抚养关系人员。特殊情形(如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可单独申请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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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家庭成员认定:共同生活成员通常涵盖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教育的成年子女,以及具有法定赡养/抚养义务的同住人员(如父母、残疾亲属等)。服刑人员、长期脱离家庭的宗教教职人员等不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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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与财产标准:
- 收入门槛:家庭人均月收入需低于当地低保线,且扣除税费、社保等刚性支出后核算。政府抚恤金、救灾款等特殊收入不计入。
- 财产限制:家庭人均金融资产不超低保年标准4倍,名下无商铺、非居住房产,仅限1套住房或人均面积不超标,普通代步车辆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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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单独保障:低收入家庭中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等,若整户未达低保条件,可申请“单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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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审核与地域差异:低保认定需通过户籍地或常住地申请,结合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且各地标准可能调整(如城乡差异、年度浮动)。
提示:低保政策旨在兜底民生,具体条件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建议通过民政部门或社区服务中心咨询个性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