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残疾人可以申请低保,且符合条件的可以个人为单位单独申请,无需以家庭收入为唯一标准。关键政策亮点包括:一级、二级残疾或三级精神智力残疾者,若由亲属供养且未享受低保,可直接申请;部分地区将低保边缘家庭的重残人员纳入保障范围;申请流程简化至3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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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需满足户籍、残疾等级(通常为一级、二级或特定三级残疾)、无业且由亲属供养等要求。部分地区允许低保边缘家庭(收入低于低保标准1.5倍)的重残人员单独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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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交书面申请,由代理人代办需提供委托手续。审核包括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公示等环节,全程需20-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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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按当地最高补差发放,部分地区对单独申请者按低保标准的65%发放,同时可叠加残疾人两项补贴(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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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卧床不起、重病或“一户多残”家庭可优先审核;异地户籍者需按居住地政策申请,部分省市已开放居住证申办通道。
提示:政策因地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残联获取最新细则,确保材料完整(如残疾证、收入证明等)以加快审批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