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申请低保的政策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申请条件
-
身份条件
-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部分地区将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
-
家庭收入条件
- 家庭人均收入需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如某地标准为800元/月,则上限为1200元/月)。
-
财产条件
- 家庭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需符合当地低保认定标准(如金融资产不超过年低保标准的8倍)。
-
特殊情形
-
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 :即使家庭收入超标,也可单独申请,仅核算本人收入、财产及应得供养费用。
-
低保边缘家庭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符合规定,残疾人可单独申请。
-
重病患者 :患恶性肿瘤、尿毒症等重大疾病且长期自费治疗者,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
二、申请流程
-
准备材料
- 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诊断证明、家庭收入证明、财产声明等。
-
提交申请
- 线下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窗口提交,或通过“政务服务网”“粤省事”等平台线上申请。
-
审核公示
- 民政部门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核实信息,审核后公示7天。
-
领取补贴
- 公示无异议后,次月起按月发放低保金,并同步享受医疗、教育等专项救助。
三、政策亮点
-
家庭收入豁免
- 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及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残疾人,申请时不再核算其他家庭成员(如60岁以上老人)的供养费用。
-
财产核查优化
- 重病重残人员工资性收入、赡养费可豁免,仅评估个人财产。
-
保障待遇升级
- 部分地区为重残人员提供公租房优先配租、教育全程资助、就业技能培训等专项救助。
四、注意事项
-
政策差异 :具体认定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
渐退机制 :就业后收入超标家庭,可继续领取低保6个月。
通过以上政策,重度残疾人可更便捷地获得基本生活保障,减轻家庭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