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12123预约规则主要根据考试类型和学员状态动态调整,具体如下:
一、核心排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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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预约科目一
按驾驶证申请受理时间排序,即档案送达车管所的日期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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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首次预约科目二/科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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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二:以科目一合格日期为基准,满10天后可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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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以科目一合格日期为基准,满30天后可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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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考学员
按上次考试未通过日期排序,挂科后需等待10天才能再次预约。
二、动态排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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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每天凌晨1-3点自动更新排名,白天显示的波动可能因其他学员取消或新增预约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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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截止前3天排名锁定,无需频繁刷新。
三、取消预约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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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已成功预约的考试,下次排名将以取消时间重新计算,可能导致优先级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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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考试计划截止前至少1天取消,否则可能影响后续考试安排。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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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要求 :需完成对应科目学时后方可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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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次数 :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各有一次考试机会,当场补考后仍可继续。
总结 :预约排名综合业务受理时间、上次考试/补考时间、取消时间,系统动态调整优先级,建议尽早完成学时并谨慎取消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