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费发放至子女满14周岁为止,而非16或18周岁。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家庭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月开始,可享受每月5-20元不等的补贴,直至子女年满14周岁。关键点包括:补贴金额因地而异、需持证申领、发放主体因家庭情况不同(单位或政府)。
- 政策依据与年龄限制:独生子女费的发放严格遵循《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申领时间,终止于子女14周岁生日当月。全国性政策未设定16或18周岁的标准,地方细则也均以14周岁为上限。
- 补贴标准与发放主体:每月金额由地方财政或单位承担,通常为5-20元。双职工家庭由双方单位各付50%,无业家庭则由户籍地政府支付。部分地区对农村家庭另有额外奖励。
- 申领条件与材料:需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光荣证等材料,通过居委会或单位申请。退休父母还可能享受一次性奖励或退休金增发,但均与子女年龄无关。
- 政策历史与现状: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新家庭不再享受该补贴,但已申领的家庭仍可按原标准领取至子女14周岁。
提示:具体金额和流程可能因地区调整,建议咨询当地卫健部门或查阅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