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户是指因疾病、残疾、年老或其他原因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特殊困难群体,主要包括以下人员:
- 无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年满60周岁以上,无子女或子女无赡养能力,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的老人。
- 重度残疾人:持有残疾证的一、二级残疾人,因身体或精神障碍无法工作,且无稳定收入。
- 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双亡、失踪或丧失抚养能力的未成年人,或由亲属抚养但家庭极度贫困的儿童。
- 重大疾病患者: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等需长期治疗的高额医疗费用疾病,导致家庭陷入极端贫困的人员。
- 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如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突发情况致贫,且无自救能力的家庭或个人。
特困户通常由政府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补贴等专项帮扶。若符合条件,可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以获得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