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是指符合特定条件的农村居民,国家通过生活照料和物质援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具体定义及要点如下:
一、核心定义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覆盖以下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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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劳动能力 :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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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生活来源 :无稳定收入或财产维持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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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 :或法定监护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涵盖对象包括农村老年人、残疾人及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
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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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例外 :若未成年人同时符合孤儿认定条件(如父母双亡),则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不再重复认定为特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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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沿革 :原农村“五保”制度与城市“三无”人员救助制度整合为现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
三、供养内容
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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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生活保障 :提供吃、穿、住等基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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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 :覆盖疾病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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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支持 :办理丧葬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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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料服务 :对生活不能自理者提供日常照料。
四、申请条件
需提交材料包括:书面申请书、身份证明、经济状况证明、残疾证等,经评估后确定是否符合供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