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户死亡后的待遇主要分为以下四类,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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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直接经济补助
低保属于临时性生活保障,死亡后无丧葬费或生活补助。低保金停发后,其生前享受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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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补助金申请
家属可向乡镇或县级民政部门申请一次性困难补助金,需提交经济困难表、户口簿等材料。审批通过后发放,金额因地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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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用减免
部分地区可能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如骨灰盒、冷藏柜等),但无统一标准,需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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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扶贫政策延续
若低保户生前纳入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其家属可继续享受易地搬迁、产业扶持等扶贫政策,但死亡后本人无法享受。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低保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变化需及时申报,县级部门定期核查并调整保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