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保险最新政策出台,重点解决养老、医疗接续难题,明确军龄视同缴费年限、补缴免收滞纳金等核心措施,惠及2011年前退役士兵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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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覆盖范围
主要针对2011年前由政府安排工作但未稳定就业的退役士兵,包括转业志愿兵、城镇义务兵等。入伍时间视为首次参保时间,军龄可直接折算为养老、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解决历史断保问题。 -
补缴与费用分担
允许按军龄年限补缴养老、医疗保险,免收滞纳金。单位缴费部分由原安置单位承担,个人部分自行缴纳;若单位无力承担,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资金兜底,低保对象可获个人缴费补助。 -
医保接续与待遇
退役士兵可无缝衔接职工或城乡居民医保,军龄合并计算缴费年限。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不足的,可延长缴费或一次性补足。残疾军人按等级享受专项补助,旧伤复发医疗费用纳入保障。 -
办理流程简化
持身份证和退役证明至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登记,由部门协同社保机构审核办理,无需重复跑动。职业年金补助资金直接划转至地方账户,确保待遇无缝衔接。
退役军人保险新政策通过制度性安排,既体现对服役贡献的褒奖,也强化了社会保障的公平性。建议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及时咨询当地部门,确保权益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