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员副高职称评定需满足学历、资历、业绩及论文等核心条件,具体如下: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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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职业道德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档案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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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与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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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 :取得馆员资格后从事档案工作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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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本科学历 :取得馆员资格后从事档案工作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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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成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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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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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以上,或市厅级科研课题2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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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省部级科研课题(前三名)1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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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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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独立或第一作者完成档案专业著作1部以上(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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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独立发表2篇以上档案专业论文(每篇2000字以上),或1篇核心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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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文与著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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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发表 :需在CN刊物发表档案专业论文,或出版档案史料、著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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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要求 :独立编纂档案专业著作1万字以上,或参与编纂1部以上著作(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四、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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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与计算机 :需通过职称外语B级或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部分地区可能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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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格申报 :学历或资历不符合常规条件者,但业绩突出者可申请,任职年限可提前1年。
五、申报流程
需提交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论文著作材料等,经单位公示、评审及考核后获得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