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主要调整了缴费标准、待遇等待期及特殊群体保障,具体如下:
一、缴费标准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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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征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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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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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个人缴费400元/人,财政补助不低于67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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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征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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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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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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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群众:1070元/人·年(缴费后90天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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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人员:按400元/人·年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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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缴费按400元/人·年,90天后缴费按9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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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群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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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资助
- 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精神障碍患者: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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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资助
- 低保对象、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个人缴费由政府资助200元/年。
三、门诊统筹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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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取消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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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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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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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未定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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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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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年度500-600元(按地区执行)。
四、其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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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参保 :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人员、退役军人配偶等可在缴费后90天内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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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参保 :出生后90天内缴费可享待遇,90天后缴费需按900元/年标准。
以上政策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具体以贵州省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